婺源起止篁岭、东线二日游
【编号:4727】婺源起止篁岭、东线二日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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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类型:成人 | 零售价:¥456 元/人 |
结算类型:1.2以下儿童 | 零售价:¥188 元/人 |
途经【月亮湾】(因在路边,不方便停车,不下车观看)因恰如月亮的形态、隔岸徽派民居的典雅、周边秀美的景色相融合。偶有因恰如月亮的形态、隔岸徽派民居的典雅、周边秀美的景色相融合。偶有三五农妇临湖浆洗,时常引得路人纷纷驻足,深得游客喜爱,拍摄此时美景。以至成为摄影爱好者们最佳拍摄地之一。
含篁岭大门票+双程缆车 往返空调旅游车 优秀导游服务
1、住宿:自理(淡季可以委托旅行社代订,快捷酒店90元/间;旺季建议自己上网预定,但必须定在婺源县城)
2、用车:空调旅游车 按实际人数定车型
3、门票:含以上行程中景点大门票
4、导服:全程导游服务
通票半票退20元、免票退100元/人,
儿童:0.8-1.2米 收车位70元/人
注:报名时需付定金70元/人,客人当天取消行程需补70元/人车损。
1、住宿:自理(淡季可以委托旅行社代订,快捷酒店90元/间;旺季建议自己上网预定,但必须定在婺源县城)
2、用车:空调旅游车 按实际人数定车型
3、门票:含以上行程中景点大门票
4、导服:全程导游服务
通票半票退20元、免票退100元/人,
儿童:0.8-1.2米 收车位70元/人
注:报名时需付定金70元/人,客人当天取消行程需补70元/人车损。
住宿(可委托旅行社代订)、用餐、私人消费
其他: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
其他: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
1、出团时请务必带上有效证件(办理酒店入住时需提供),请自备防晒用品,晕车药,常用的药品(预防感冒,腹泻等疾病)等;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以免丢失,请不要在车内吸烟、吐痰或丢弃垃圾;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,自行活动时,请结伴出行,请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如有财物丢失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2、本线路为当地大散拼,用车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此班所用车辆类型,保证一人一正座。每日出游时间以带团导游头天通知为准,带团导游提前按酒店位置安排接车顺序,请游客自觉按接车顺序选择座位,做到不争不抢,实现文明旅游。
3、以上行程价格为团队综合打包价,门票优惠证件者,预先出示证件导游根据优惠情况当地现退;优惠项目不可叠加;另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 自己的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未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4、导游或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游客,请保持手机畅通,导游根据游客的高铁时间提前抵达高铁站,举“婺源三清山集散中心”字样的绿色旗子迎接贵宾的到来。
5、旅游者购买、接受旅游服务时,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必须正确 真实填写姓名、联系方式及本人真实证件号码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
6、旅游期间、导游增加行程外的任何景点、购物点,都是违法行为,游客应坚决抵制,不应参与配合。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,旅行社禁止游客擅自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游泳、进入未开放区域等高风险活动行动,产生一切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7、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 用餐、住房、用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8、请避免离团活动,如确有需要,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,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,治安不理想的地区,请游客避免前往。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,避免单独行动。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,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。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9、如遇天气原因、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、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,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。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、交通价格等,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额。
10、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、拦车、霸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;一旦发生,旅行社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;由此给其他游客和旅行社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,同时旅行社保留依法追究肇事游客违约责任的权利;
11、旅游法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,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,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12、意见反馈: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,《游客意见表》是我们判定旅游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, 请您如实填写《游客意见表》,感谢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,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服务。
2、本线路为当地大散拼,用车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此班所用车辆类型,保证一人一正座。每日出游时间以带团导游头天通知为准,带团导游提前按酒店位置安排接车顺序,请游客自觉按接车顺序选择座位,做到不争不抢,实现文明旅游。
3、以上行程价格为团队综合打包价,门票优惠证件者,预先出示证件导游根据优惠情况当地现退;优惠项目不可叠加;另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 自己的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,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未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4、导游或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游客,请保持手机畅通,导游根据游客的高铁时间提前抵达高铁站,举“婺源三清山集散中心”字样的绿色旗子迎接贵宾的到来。
5、旅游者购买、接受旅游服务时,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必须正确 真实填写姓名、联系方式及本人真实证件号码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
6、旅游期间、导游增加行程外的任何景点、购物点,都是违法行为,游客应坚决抵制,不应参与配合。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,旅行社禁止游客擅自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游泳、进入未开放区域等高风险活动行动,产生一切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7、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 用餐、住房、用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8、请避免离团活动,如确有需要,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,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,治安不理想的地区,请游客避免前往。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,避免单独行动。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,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。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,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9、如遇天气原因、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、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,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,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。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、交通价格等,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额。
10、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、拦车、霸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;一旦发生,旅行社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;由此给其他游客和旅行社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,同时旅行社保留依法追究肇事游客违约责任的权利;
11、旅游法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,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,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12、意见反馈: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,《游客意见表》是我们判定旅游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, 请您如实填写《游客意见表》,感谢您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,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服务。